诈骗
因为这个领域与我们之前所讨论的相近,所以下面我只是简单讨论。我们之前提到的某些要点其实可以运用在非赌博流程内,诈骗是犯罪类词语,依靠的是技巧与聪明,而非力量。这包括骗局、少找零、扒窃、入店行窃、伪造、空头支票、开办非法嘉年华游戏、以及非法赌场。
虽然没人赞同犯罪,但是大多数人都只是不同意暴力犯罪,而对于能以才智打败体制的罪犯反倒有一丝钦佩,这就是如亚森·罗宾、波士顿·布莱基、孤狼等小说人物为何如此风靡的原因。
除此之外,每个人都对秘密感兴趣,而诈骗的各种技巧则正是地下组织保守的秘密,这就是为什么观众喜欢在无威胁的环境下观看学习这些诈骗技巧。
这是一个有待拥有创造力魔术师开发的领域,有些出版的流程涉及到了此领域, 如戴·弗尔、乔治·斯塔克1、伯特·阿勒顿2等皆有关于少找零类型的作品。在《艾尔姆之雷作品集》的第一卷内,有使用伪造技巧来表演的签名转移效果。
《纸板表演》一书中,特里·拉格若德3有个效果,观众想的牌从一副牌中消失。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,直到你发现牌消失的时候,整幅牌都是在观众口袋内的,这就能以扒窃为主题进行表演。拉格若德的这个想法有着巨大潜力,实际上我根据他的想法,设计了一个效果非常强的流程,叫"Pickup on South Street",可以在《纸牌鲨鱼》中查阅。
另一种应用可以是在表演"Cards Across"效果时,原本需要将两叠牌放入观众举着的信封内,你其实可以将牌叠放入他们钱包,然后放进他们的口袋内。不用多说,魔术方法是一样的,但是在表演中加入扒窃主题可能更加有意义。
对于背景知识的重要性,我之前在赌博流程中已经谈到,其实在这里也同样有效。你会发现这些知识如同效果一般同样让观众着迷,任何带有这些知识的效果,都有很大可能刺激观众的疑问与评论。
有趣的是,观众通常可以判断得出你是否真的知道你说的是什么,即使他们对你所说的主题本身毫不了解。在《魔术与演技》中,亨宁·内尔姆斯机智地注意到了这点,"小众知识总是能让人印象深刻"。他进一步观察到,"不可能在这类型知识上做假。"
真实气氛这点同样如赌博流程一般适用于本节,记住,并不需要真的真实,只需要看起来真实,除非表演故意是为了搞笑。这种想法是为了抓住观众的想象力,而不是侮辱他们的智商。
1乔治·斯塔克(George Starke),法官,业余魔术师,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为《魔术之星》杂志供稿
2伯特·阿勒顿(Bert Allerton),1889-1958,美国顶级夜店近景魔术师。
3特里·拉格若德(Terry LaGerould),超过25年为全世界各大赌场做专场演出,著有《纸板表演》 (Pasteboard Presentations)。